退休申請(異動)流程
【教育人員】
一、校長、教師、專業技術人員、專業及技術教師、專任運動教練應辦理屆齡退休者,其退休生效日期如下:
(一)於八月一日至次年一月三十一日間出生者,至遲為次年二月一日。
(二)於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間出生者,至遲為八月一日。
二、教師、專業技術人員、專業及技術教師、專任運動教練自願退休,除特殊原因外,其退休生效日以二月一日或八月一日為準。
三、退休辦理事項時程:
(一)教育人員(退休生效日為2月1日):
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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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生效日前一年 7-8月 |
退休生效日前一年 9-10月 |
退休生效日前一年 11-12月 |
退休生效日當年 1月 |
待辦事項 |
1.退休申請書(給系上、院蓋章),送人事室 2.另行繳交檢覈表及應附文件至人事室給與組 (分機50882) |
1.退休事實表(人事室提供)簽名 2.戶籍謄本(三個月內+完整記事) 退休生效日為2月1日,戶籍謄本列印日期需為9月1日至10月15日。 請持身分證、15元規費至全國各地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列印 或請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列印。 退休事實表、戶籍謄本送人事室 |
教育部審理核發退休審定函、 退休金計算,(必要時通知補件) 退休餐會:預定時間12月~1月 |
簽領教育部核發文件、 辦理離職手續,健保轉出, 並可申請學校退休證 |
(二)教育人員(退休生效日為8月1日):
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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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生效日當年 1-2月 |
退休生效日當年 3-4月 |
退休生效日當年 5-6月 |
退休生效日當年 7月 |
待辦事項 |
1.退休申請書(給系上、院蓋章),送人事室 2.另行繳交檢覈表及應附文件至人事室給與組 (分機50882) |
1.退休事實表(人事室提供)簽名 2.戶籍謄本(三個月內+完整記事)
退休生效日為8月1日,戶籍謄本列印日期需為3月1日至4月15日。 請持身分證、15元規費至全國各地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列印 或請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列印。 退休事實表、戶籍謄本送人事室 |
教育部審理核發退休審定函、 退休金計算,(必要時通知補件) 退休餐會:預定時間6月 |
簽領教育部核發文件、 辦理離職手續,健保轉出, 並可申請學校退休證 |
【公務人員】
公務人員應予屆齡退休之至遲退休生效日期(以下簡稱屆退日)如下:
一、於一月至六月間出生者,至遲為七月十六日。
二、於七月至十二月間出生者,至遲為次年一月十六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