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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簡化並加速本校兼任人員(含兼任助理、主持人、本校學生及臨時工)國內外出差旅費核銷流程,即日起,請至經費管理系統產製出差旅費報告表,並送請表列會辦單位簽核,請查照。

為確實執行兼任人員國內外出差旅費核銷之「案件分流」作業,摘要說明兼任人員差旅費核銷如下,敬請留意並轉知所屬人員。

一、 為簡化並加速本校兼任人員(含校內外兼任助理、計畫主持人、共/協同主持人、本校學生及臨時工)國內外出差旅費核銷流程,請落實「案件分流」以提升行政效率及降低退件遺失之風險。

二、有關兼任人員核銷差旅費,請至經費系統登錄列印,系統將勾稽申請人員身份,並於表末「會辦單位」欄位申請套印後續應會辦之相關單位。
1. 兼任助理、計畫主持人及共/協同主持人,請送人事室審核。
2. 臨時工免會人事室:請計畫主持人或用人單位主管核章後,逕送主計室審核。
3. 非該會編進用之兼任人員免會人事室:先至研發處系統辦理經費流用申請,經計畫主持人或用人單位主管核章後,逕送主計室辦理核銷作業。

三、新制係配合校內行政流程優化推行,敬請各老師留意表末會辦單位顯示內容,俾利流程順利運作,詳如附件公文。

※貼心小提醒,差旅費報告表請併同「兼任專案工作人員國內外差假申請單」及相對應的證明文件(會議/活動等應具備日期、時間及地點之資訊)辦理核銷作業,出差事由請敘明附件與出差人之關聯性(含指派任務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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