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金改革
有關謠傳「這次沒有提出復審及救濟的人,將來萬一釋憲成功,不能溯及推翻本次年金改革所審定之退休金額度」之澄清說明(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)
教育部重新審定本校退休教育人員退休所得之公文文號為「中華民國107年6月7日臺教人(四)字第1070076885號」
※※※1070525公教人員年金改革制度介紹(簡報檔)※※※
公務人員:
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(106.8.9公布)
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(107.3.21訂定發布)
學校教職員:
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(106.8.9公布)
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(107.5.14訂定發布)
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(106.8.9公布)